当前,在船舶有害物质调查的过程中,仅有ISO17025实验室资质的检测公司从事检查机构的工作的现象很普遍。业内人士表示,这类活动有可能会直接导致调查结果不被官方机构认可,这也是调查服务不规范的一种表现,国内有害物质调查工作任重而道远。
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港航系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落实省、部关于节能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全省港航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悉,山东强化内河航运防污染工作,自2018年起,未按规定加装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舱(柜)船舶,禁止航行。
为保障国内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船舶导航技术水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力推动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简称AIS)设备在国内航行船舶的普及和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船舶安全监督过程中,部分船舶AIS信息不准的问题却长期存在。为提高船舶AIS信息准确性,提高海事监管效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开展国内航行船舶AIS设备安装配备和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广大船员朋友可能都知道,我们现行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是2011年以交通运输部12号令形式对外发布的,简称“11规则”,那为什么说新规则呢?原因是2017年交通运输部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订,对一些具体的条款进行了修改,新规则具体有哪些主要的变化,现在就让小编给你们一一细说
随着厦门市船舶岸电系统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日前,厦门市正式出台《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和港口岸电供(受)电活动进行奖励。厦门港口管理局对该办法予以解读。
本文来自:中国海事11月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现场检查员培训、考核办法》、1996年《危险货物申报员考核发证办法》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两个附件。总则考核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信息报送记分管理附则附件一:企业信息表(模
在休渔期结束后,渔船与商船交汇局面增加,商船应保持高度戒备,并应根据渔船成群结队朝一个方向航行的特点,及早制定避让方案,并充分注意到渔船不愿让商船穿插其间的情况,尽可能避免从渔船船队中间穿越,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10月26日,镇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镇江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船舶、浮动设施在航行、作业时,露天甲板上从事作业的船员应当规范穿着救生衣。”
编辑船员维权问答,目的是解答当前船员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如工资被拖欠了怎么、老板能扣证书吗等。 希望船员朋友读后,再遇到同样问题,能够知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合适方式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本期我们就谈谈船员最关心的劳动纠纷。问题1:现在跑船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继续跑船?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38套修正案经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为做好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DG规则(2016版)》执行工作,10月2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海危防〔2017〕506号文做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