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1年6月4日,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杭州籍散货船“Q”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Q”轮多配备了两台型号分别为IC-M304和GX1000S的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但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中登记,也无法提供这两台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未经认可的VHF在执法人员指出其违法行为后,该轮立即主动拆除了这两台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依法给予了“Q”轮船舶所有人罚款4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两起船厂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5·5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2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外高桥造船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5.34万元。这也是上海外高桥造船在半年内发生的第2起事故,两期事故累计造成3人死亡。另外,江南造船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2万元。
01案例简介8月17日20时许,张家港海事局南丰海巡执法大队夜间值班人员通过岸基CCTV系统和船舶智能监控与指挥平台,对辖区船舶进行比对检查时,发现永钢专用航道北侧有一艘船舶上行,该处水域非长江江苏段定线制规定的航道,而岸基CCTV显示该船疑似关闭了航行灯,通过甚高频多次呼叫也没有应答,船舶智能监控与指挥平台及船讯网也显示当前该水域无船舶信号。执法人员随即通过海巡艇赶赴现场。经查,该船从张家港内河
笔者在近期对这类船舶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内外贸兼营船舶在国内国际法规的适用、证书登记以及船员配备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一些典型案例,逐一分析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并提供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