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无线电违法典型案例
发表于 2021-08-12 16:55
随着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的持续推进,有效维护了水上无线电秩序,针对水上无线电使用中存在的典型违法行为,小编对相关案例进行汇总,望广大船员朋友引以为戒。
一、未按规定保持AIS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1.2021年05月17日1025时许,常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常州海轮锚地检查发现,“友谊XX”轮AIS处于关闭状态,该轮属于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当场改正。
•2. 2021年4月1日1408时许,常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虹桥码头前沿水域检查发现,“泰顺机XX”轮AIS未安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之规定。海事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场改正。
二、未按规定在AIS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1. 2021年3月16日1040时许,常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常州港危险品锚地北侧检查发现,“振陵油XX”轮处于“锚泊”状态,该轮AIS显示“在航”,涉嫌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场改正。
•2. 2021年05月08日,常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常州港危险品锚地检查发现,“江海油X”轮处于“锚泊”状态,该轮AIS显示“在航”,该轮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海事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场改正。
三、使用非船载无线电台
2021年6月10日,常州海事执法人员对停靠在码头的“豫宛货XX”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船检验证书显示应配备2台FT-805B甚高频无线电话,但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船实际仅配有1台TM-271A甚高频无线电设备,且TM-271甚高频无线电设备功率超过船载25W要求。同样,在检查“长虹XX”轮时发现,该轮配备无线电台型号为TM-281,功率为36W,不符合船载无线电台要求,执法人员责令船方拆除非船载设备,并更换为规范的船载电台设备。
四、船舶无线电法定证书、执照
•1.船舶未按规定申请或随船携带无线电相关证照,或证照已失效。
•2.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变造、租借无线电证照,或骗取和冒用无线电证照。
•3.船舶无线电相关证照记载信息与实船不一致,或与船舶国籍、所有权、法定检验等证书信息不一致。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无线电证照。
海事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船舶信息核查力度,严厉打击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法定证照配备不齐、“一码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有力打击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维护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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