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员[2013]3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的通知 各航运公司: 为了适应《2006年海事劳工
船员同胞们: 《2006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公约)将于2013年8月22日起正式生效。随着公约生效日期的临近,海事局出台一系列新规,将给各位船员同胞
《11规则》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调整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适任证书未划分航区(不考虑
对于航海院校的函授教育规定是这样的,“11规则”生效前,学员在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
本次修订《04规则》,根据《船员条例》,取消了学历条件,考虑到我国航海教育在船员培养中的巨大作用,本次修订必须予以认真、充分考虑,经反复研究和
《11规则》新增了对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任职的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条件: 1、拟申请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不高于其在内河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