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 010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保持安全航速违反条款 1.《海安法》第43条第1款;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处罚依据《海安法》第103条第1项《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船员A最近我所在的船因为超载被海事部门查处了,执法人员告诉我们,9月1日之后违法后果会有很大的变化。船员B可能和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施行有关,具体有些什么变化呢?船员A一两句话我也说不清楚,我们还是一起去问问海事吧!海事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将于2021年9月1月起施行。今天让我们看一看新法在惩治船舶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海上交通安全大法”与每一个海运人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海狮说法特推出“每日一法”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船员在境外遭遇突发事件,由谁负责处理?请看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法条原文:第十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