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三副业务大全

管理员 发表于 2013-04-03 00:00

1、救生艇标记: ⑴救生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⑵应以印刷体罗马字母将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标明于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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