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19年水上交通防台防汛工作启动
发表于 2019-05-14 18:34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将偏差,降雨呈“南多北少”分布,旱涝灾害较重,极端天气事件将偏多,江淮、江南降水偏多,长江中下游可能出现较重的汛期和洪涝灾害。预计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偏多,强度偏强。当前,南方地区进入前汛期,水上交通防台风防汛工作已进入启动阶段,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结合预测情况和辖区实际,研判形势,分析风险,精准施策,积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保障汛期、台风季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分析,汛期和台风季节已经成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容易出现船舶失控、走锚、触碰,甚至船舶翻沉等船毁人亡的事故。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抓好当前水上交通防台防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整治站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时刻做好防大汛、防强风、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要坚持依靠地方政府,与地方防汛指挥等有关部门紧密对接,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措施层层到位,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要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团结的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失职、赎职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监管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在认真总结水上交通防台防汛工作的基础上,固化以往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对现有的制度、预案进行梳理、评估和完善。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走访港航企业等方式,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全面、深入、细致地查找辖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落实防台防汛安全责任,强化督促整改。要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沿海施工作业船舶、无动力船舶、长期锚泊船舶、钻井平台等海上设施的检查,督促完善和切实落实防抗措施。要对辖区客运企业及船舶、船载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船舶各项应急预案、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企业做好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要督促航运企业建立和完善灾害性气象接收和预警决策机制,严格遵守船舶相关禁限航规定,严禁船舶超抗风等级开航以及超抗风等级靠泊。要加强船舶配员、值班情况和重要通讯、导航设备的检查力度。
三、及时预警,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不断完善、健全预警机制,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接,密切跟踪掌握汛情、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发展趋势,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发布汛情、大风、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预警信息。要根据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果断采取限航、封航等措施,根据实际影响有序组织码头靠泊船舶撤离,必要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生产作业。要督促地方相关部门提前规划和部署防台锚地,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有关防台防汛情况的准备工作,做好防台防汛相关资源的协调工作。要做好水上交通秩序的疏导和维护,引导船舶有序驶往安全水域。
四、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全面掌握辖区应急力量分布情况,协调救捞等单位做好相关部署工作,做好内部动员和部署,确保应急人员、装备、物资到位。防台防汛期间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靠前指挥。要加强巡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水上安全状况,一旦收到险情报告,及时组织、协调做好险情处置。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防台防汛期间要加强对旅游区、渡口、龙舟赛区、锚地、桥区以及水下光缆禁锚区等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管。灾情过后要认真了解辖区损失情况,重点关注沉船沉物、航道水深变浅、助导航设施异常等通航环境变化,按职责做好清障打捞、助航设施抢修、交通疏导等工作,保障航道畅通和生产恢复。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评估辖区防台防汛工作情况,实行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提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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