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小伙伴们,《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SBC规则)第06-22修正案今年12月1日就要对我国生效了。本次修正主要有哪些变化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IMSBC
修订的主要内容
变化一: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范围
01、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定义
我们先来看看修正前后A组货物的定义:
修正前的A组:包括那些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会流态化的货物。
修正后的A组:包括那些在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会导致流态化或动态分离的由于水分而具有危险的货物。
通过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修正案扩大了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范围,将具有易动态分离特性的货物纳入到A组固体散装货物中。
02、动态分离的定义
那什么是“易动态分离的货物”、什么是“动态分离”呢?不急,修正案也为我们进行了解释:
易动态分离的货物:系指含有部分细小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在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进行动态分离的货物。
动态分离:系指在固体材料上方形成液浆(水和微细固体物)的现象,产生可能显著影响船舶稳性的自由表面效应。
注意事项
自12月1日起,没有在《IMSBC》规则附录 1 列明的固体散装货物进行检测评估时,评估内容除了包括是否具有易流态化特性,还应包括是否具有动态分离特性。具有动态分离特性的 A 组固体散装货物运输时,托运人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水分含量证明。
变化二:硝酸铵基化肥的分组
修正前, IMSBC 规则附录 1 中只有“硝酸铵基化肥(无危险的)(C组)”一个明细表。修正后,根据硝酸铵及氯化物含量的不同,硝酸铵基化肥出现了两个明细表:“硝酸铵基化肥(MHB)(B组)”明细表和“硝酸铵基化肥(C组)”明细表。
注意事项
12月1日以后,从事硝酸铵基化肥运输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硝酸铵基化肥按照“硝酸铵基化肥”或“硝酸铵基化肥 MHB”明细表运输时,托运人应当按照《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IMSBC 规则第 4.2 条的要求向承运人提供所托运货物硝酸铵含量和氯化物含量的声明,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变化三:固体散装货物信息表的格式
12月1日以后,托运人需要使用修正后的固体散装货物信息表了,修正前的表格不能继续使用啦。详见下图。
其它变化
除了上面的三项变化,还有哪些其他的变化呢?在这里:
(一)“过磷酸盐(三重晶体)”的分组由C组调整为B组。
(二)新增了“蛤壳(C组)”明细表。
(三)新增了“浸出残渣,含铅(A和B组)”明细表。
结语
上述就是与固体散装货物海上运输相关的一些变化了。12月1日以后,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承运人、水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等在进行固体散装货物申报(报告)时,一定要关注前文提到几项内容变化,保证货物适运、船舶适装、码头适靠。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
让我们联合起来,共同做好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吧!
供稿:赵娜
编辑:孙希庆
审核: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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