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Q:我是一名船员,请问如何向海事局申请开通账户和申报办理船员证书?
A:船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远程开户。根据系统提示开通账户以后进行登陆,选择个人办事--船员管理--在线办理,自动跳转到海员电子申报系统即可按需求申请办理相关船员业务。
02、Q:海船培训合格证书过期了怎么申请再有效呢?
A:船员持有效的海船培训合格证并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的,可以直接申请证书再有效;海船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后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的,可以申请办理证书再有效。但海船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03、Q: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过期了可以申请证书再有效么?
A:根据现行海船船员“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1)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如果过期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需根据过期时间长短不同参加培训和部分项目或科目的抽考。具体要求按“20规则”第二十条执行。(2) “04规则”值班机工、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过期,经过“20规则”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在取得新版培训合格证后,可直接申请换发“20规则”值班机工、值班水手适任证书。
04、Q: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是多长?
A: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申请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的海船船员如年龄小于18周岁,则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不超过1年;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05、Q:船员适任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A:船员适任证书损坏或者遗失时,持证人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4)适任证书损坏的,应当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5)适任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证书遗失说明。
补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06、Q:船员由于种种原因申请证书后来不及领取纸质证书,是否可以凭船员电子证书上船?
A:可以。船员电子证书是与纸质证书同步出具,具有同等效力。
07、Q:我想办理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该如何申请?
A:首次申请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同时还需要具备不少于2个小时和10个单航次对应类型的摩托艇的见习资历,满足以上条件后,船员可在浙江海事局政务服务网(http://115.236.180.211:8333)注册个人账号,同时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一)《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十二个月内《海员体格检查表》或《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三)近期直边正面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四)有效身份证件影印件(校验原件)。
受理机构选择“宁波海事局”,然后持以上材料到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08、Q: 如何申请《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再有效,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A:《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持证人可在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登录浙江海事局政务服务网(http://115.236.180.211:8333)申请证书再有效,以换取新的适任证书。申请该证书再有效者,需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一)《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十二个月内《海员体格检查表》或《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三)近期直边正面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 张(电子照片上传系统,纸质照片现场窗口收取或邮寄收取);
(四)有效身份证件影印件(非本省身份证需到窗口校验原件);
(五)主管机关视情况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和影印件;
(七)在最近六年内累计有不少于 12 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航区、艇型相应的水上服务资历,并且安全记录良好(记录在申请表中一并提交)。
满足以上条件的船员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持以上材料到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09、Q:我的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已经过期了,如何申请换证?
A:摩托艇证书已经失效的,应当重新参加摩托艇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再向宁波海事局申请证书。
10、Q:《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有效期多长?多久需要进行审验,证书审验合格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A:《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六年。每隔 24 个月须进行一次审验,证书审验合格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不少于 4 个月的摩托艇实际任职服务资历,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2.安全记录良好。
持证者可在 24 个月期满前的 2 个月内登录浙江海事局政务服务网(http://115.236.180.211:8333)申请审验,并同时持《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至政务中心窗口加盖签注章。
11、Q:本人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要申请消除“仅适用于非运输船”限制,应满足什么条件?
A:应通过《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中“船舶结构与货运”科目理论考试和“货物积载与系固”项目评估,并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货物运输内容船上见习。
12、Q:本人持有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的,可以申请内河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吗(不值班)?
A:持有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合格证的,可以直接申请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13、Q:已经通过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考试的,能直接发证吗?
A:初次办理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者,除应通过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考试外,还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
14、Q: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失效了,能直接申请再有效吗?
A: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失效者,须重新参加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
15、Q:航海类学生,已经通过了三副的适任考试,上船见习时间有什么要求?
A:根据20规则,航海类学生通过三副或三管轮的适任理论考试后,应当在500总吨或者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其中三副见习至少应当有6个月是在船长或者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履行了驾驶台或者机舱值班职责。
16、Q:我的旧海员证有效期不满一年,想重新办一本新的海员证。请问网上申报时,“申请形式”应当选择“签发”还是“换发”?
A:这种情况应当选择“签发”。这里的“换发”特指原海员证因签证页已签满,需要换发一本新证的情况,而不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旧证到期换发新证”的概念。
17、Q:我是一名新晋船员,请问如何申请船员服务簿?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船员服务簿签发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2月27日起不再进行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对通过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厨师、服务员、实习生等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也纳入了不值班适任证书核发申请范围,并在初次申请时一并发放船员服务簿。
18、Q:补办了新的服务簿,但后来又找到了,原来的服务簿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A:已办理服务簿补办手续的,如果遗失的服务簿找回,不能继续使用和签注,但可以在办理证书的时候作为资历参考。
19、Q:船员服务簿记分卡上的违法记分的具体分值和标准是什么?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即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满分15分。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将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设为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具体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请查阅办法的附件。记分在一个周期内满15分的,由最后实施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扣留船员证书,船员可向最后被实施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名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的,发还适任证书,记分分值重新起算,考试不通过的,不得在船舶继续工作。
20、Q:船员由于身在船上工作,不便到窗口申请技术资格证书,是否可以由他人到宁波海事局代办?
A:船员的技术资格证有两种申办方法,一是船员本人带着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到宁波海事局现场办理;二是可以由船员所在船公司的申办员在中国海事局一网通办平台代为办理,公司申办员需携带船员两寸照片以及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到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窗口代为办理。
21、Q: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满足什么资历条件可以免于相应再有效培训和考核?
A: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持有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合格证再有效可免于相应再有效培训和考核:
(一)最近5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18个月相应船舶类别的水上服务资历;
(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9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三)《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9个月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6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22、Q:我想要去海船上工作,请问需要经过哪些培训?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
在国际航线船舶工作,需要通过远洋船员英语考试。在船上从事厨师工作,还要完成船上厨师及膳食辅助人员培训。
23、Q:请问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怎样才能晋升到三副(三管)?
A:按照“20规则”的规定,担任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合计不少于18个月,完成相应的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后方可参加相应的晋升考试。其中申请无限航区的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船上任职。考试通过之后还要完成在船长或者合格的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履行不少于6个月的驾驶台值班职责船上见习。
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学员,应当在500总吨或者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其中三副见习至少应当有6个月是在船长或者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履行值班职责。
24、Q:请问二副(二管轮)怎样才能晋升大副(大管轮)?
A:按照“20规则”规定,担任二副、二管轮的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12个月,完成相应的大副、大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后方可参加相应的晋升考试。其中申请无限航区的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船上任职。考试通过之后在相应登记船舶上履行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的大副、大管轮还需满足5年内必须有12个月是在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担任三副、三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船舶航区以船舶最低配员证书中载明的船舶航区等级为准。
25、Q:请问大副(大管轮)怎样才能晋升船长(轮机长)?
A:按照“20规则”规定,担任大副、大管轮的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18个月,完成相应的大副、大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后方可参加相应的晋升考试。其中申请无限航区的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船上任职。考试通过之后在相应登记船舶上履行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26、Q: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后,换取适任证书是否需要海上服务资历?
A:根据“20 规则”(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想要换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需具有相应等级的船舶的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 3 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值班职责;或者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27、Q:海员证可以个人申请吗?
A:船员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办理海员证,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
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
28、Q: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遗失,是否可以在异地补办?
A: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八条规定: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损坏、遗失需要补发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构申请。
29、Q: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中关于“船舶最低配员如何适用相应标准的陈述”该如何填写?
A:“陈述”中需要说明该船航行的范围、连续航行时间和是否昼夜航行等内容。如果因船舶参数变化、连续航行时间变化等原因需要申请换发配员证书的,则还需陈述相关理由。
30、Q:我持有2002年版小型海船适任证书,现在想换发新小海船适任证书,该怎么办呢?
A:持有过期3个月及以上的2015年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持有2002年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通过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应抽考项目的评估后,可申请与原证书等级、职务相同的新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31、Q: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有什么规定?
A: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5 年;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
32、Q:内河船舶高级船员年满 65 周岁如何申请适任证书?
A:年满 65 周岁(女 60 周岁)的船员,满足以下条件,可向原证书签发机构申请 1 年有效期的《适任证书》:
(1)在《适任证书》截止日期前 3 个月内提出申请;
(2)申请之日往前 1 年内,累计具有相应类别、职务的水上资历不少于 3 个月;
(3)符合健康要求的 1 年内《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
33、Q:航行中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过期了怎么办?
A: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满的,海船船员应重新申请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海船船员健康证明在航行中有效期期满的,在到达下一个有缔约国认可的从业医生的停靠港之前该健康证书仍然有效,但为期不得超过 3 个月。在紧急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允许持有近日过期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的海船船员工作至下一个具有缔约国认可从业医生的港口,但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3 个月。
34、Q:持有有效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证书可以更换成相应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吗?
A:可以。按照《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持有有效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船员,可按照《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对照表》,办理与其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的相应内河《合格证》,无需提供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35、Q:本人持有沿海3000总吨船长适任证书,证书快到期了,但是本人这些年只在3000总吨以下的船上任船长,可以申请到期换证吗?
A:如果不满足5年内12个月3000总吨以上或近6个月内3个月的船长任职资历,本人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降级到沿海500总吨-3000总吨的船长适任证书。
36、Q:请问海船适任证书考试成绩有效期多长?
A: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5年内有效。
37、Q:我是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是否可以到宁波海事局申请技术资格证书,可以申请什么等级的证书?
A:船员初级和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本人向船员适任证书的签发机关申请签发,对照《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与船员适任证书对应表》,这个船员所持的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适任证书如果是宁波海事局签发的,可以到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中级职称技术资格证书。
38、Q:持有2015年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应该怎样申请换发新版小海船员适任证书?
A:持有有效的或者有效期届满后3个月内的2015年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与原证书等级、职务相同的新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具体换发办法如下:
(1)如满足以下a、b两点其中之一的,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小型海船适任证书。a、从申请之晶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适用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b、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适用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2)如未满足上述a、b两点其中之一的,在通过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应抽考项目的评估后,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小型海船适任证书。
(3)如持有有效的2015年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可申请签发与原适任证书有效期相同的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39、Q:本人航海技术专业毕业,通过无限航区三副适任证书考试,海上无限航区见习三副10个月,最近不打算上船,但是证书快要过期了,想咨询下有什么办法不让证书过期吗?可以降低到内河换证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5年内有效。请在成绩有效期内及时换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见习三副、见习二副、见习三管轮、见习二管轮或见习电子电气员资历,可相应作为申请签发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船上见习资历。
40、Q:我在申报系统内申报海员证证书需要几个工作日完成呢?
A: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41、Q: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怎么申请?
A: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受理部门为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身体条件证明;
3.境外海事主管当局颁发的游艇驾驶证(如适用)。
42、Q:我有一本海船船员合格证丢失了,请问我怎么样可以补办,可不可以网上申请?
A:海船船员合格证遗失必须到原证书签发机关申请补办,如果原证书签发机关是宁波海事局,本人带着身份证到宁波海事局现场办理。
43、Q:我是跑港澳台航线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我可否到宁波海事局办理新版海员证采集和办理新版海员证证书?
A:宁波海事局可以受理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新版海员证人员信息采集,跟航线无关,但是无法签发港澳台航线的海员证。
44、Q:我们公司所属的某船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还处于有效期内,但是因为经营原因,该船连续航行时间发生了变化,请问如何换发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A:因为船舶连续航行时间变化需要换发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船东可以持以下材料到宁波海事局申请证书换发:(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2)配员减免申请(申请减免时);(3)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4)无线电安全证书、设备安全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如有);(5)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7)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5、Q:请问值班水手怎样才能晋升到三副?培训时间多长?
A:按照“20规则”的规定,担任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合计不少于18个月,完成相应的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后方可参加相应的晋升考试。岗位适任培训的课程应经过海事局的认可,学时应满足《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中的最低学时要求。各培训机构在满足最低学时前提条件下,可自主安排培训时间,因此,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会不一样。
46、Q:我是一名非航海类大专毕业生,请问怎样做能够成为一名高级船员?
A:依据“20规则”附件及表注的有关规定,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2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通过适任考试并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后,可以申请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你的情况符合该条要求,如果身体条件也满足海员健康标准,就可以到相关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47、Q:请问沿海航区三副申请航区扩大,是否需要参加岗位适任培训?
A:根据“20规则”附件及表注的有关规定,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6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另外航区扩大可以免于船上见习。
48、Q:请问通过吨位(功率)提升的考试后,是否需要见习才能换取适任证书?
A:根据“20规则”相关要求,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但申请总吨或者功率提高至3000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适任证书的船长和管理级高级船员在理论考试通过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的3000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见习相应的船长或者管理级高级船员职务3个月,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因此取决于你申考证书的功率,如果是3000千瓦以上的大管轮证书,需要进行3个月的船上见习后,才能换发新证书。
49、Q:请问轮机部各职务船员进行职务晋升,对海上服务资历有什么要求?
A:根据“20规则”规定,轮机部各等级职务船员职务晋升培训前需要满足的资历时长分别为:
1.值班机工申考三管轮需要18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2.三管轮升二管轮需要12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3.二管轮申考大管轮需要12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4.大管轮申考轮机长需要18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申请无限航区职务晋升适任证书所要求的“至少6个月有无限航区海上服务资历”应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余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可为沿海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资历。
50、Q:我是一名船长,请问如何保持适任证书再有效?
A:根据“20规则”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在有效。通常是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担任大副的可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或者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需要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且报名参加评估抽考,抽考成绩合格后可以申请证书再有效。
51、Q:请问法规对拖轮驾驶员任职的船舶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A:按照“20规则”,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对应。因此,3000千瓦及以上的拖轮需要配备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长及驾驶员,海上资历的船舶等级不是按照船舶总吨,而是按照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来认定的,即3000千瓦以上的拖轮资历就认同为30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资历。
52、Q:通过何种方式,可以查询违法记分记录?
A: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查看违法记分附页记录;2.关注“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息”--“我的信息”--“信誉信息”进行查询。
53、Q:申请保安员培训合格证,有资历要求吗?
A:办理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者,在参加培训前应当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
54、Q:本人初次考出了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能直接发证吗?
A:初次办理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在通过考试后,应当具有不少于3个月认可的相应种类船舶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作为编外人员完成不少于1个月的相应种类船舶的船上见习,包括至少3次装货操作、3次卸货操作。
55、Q:我是一名持有无限航区证书的三副,“20规则”生效后,晋升二副要求的资历有什么变化?
A:根据“20规则”要求,三副晋升二副时,海上服务资历由原11规则要求的18个月,缩短为12个月,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56、Q:请问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分为几种,各证书培训内容有什么区别?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分为:T06-1主要是在旅客舱室为旅客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拥挤人群管理培训;T06-2主要是在旅客舱室为旅客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的安全培训拥挤人群管理培训和危机管理与人的行为培训;T06-3主要是旅客安全、货物安全和船体完整性培训。
57、Q:请问在客船工作需要持有客船特培证书的要求是什么?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附录2的要求,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及高级船员需要持有T06-2,如果是滚装客船还需持有T06-3。客船或滚装客船上任职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和其他船员需要持有T06-1。
58、Q:非自航船船员是否需要持有船员适任证书?
A: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9]6号),自2019年2月27日起船员服务簿签发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船员服务簿签发取消后衔接工作的通知》(海政法[2019]107号)的精神,自2019年2月27日起,所有在船工作的船员都应持有适任证书。原来不需要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取得普通船员适任证书。
此外,2020年3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因此,所有在船工作的船员,包括非自航船船员都需要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59、Q:请问非自航船船员适任证书能提前多久换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海船员[2007]36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内,证书持有人或其所在公司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证书再有效签注。逾期申请证书再有效签注者,应重新申请参加并通过资格考试。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签注者,应在最近5年内担任《适任证书》所载职务不少于12个月,安全记录良好。海事管理机构审验合格后,在其《适任证书》签注栏内进行有效期签注,证书在下一个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申请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签注者应提交非自航船舶船员申请表、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有效的船员体格检查表、船员服务簿。
60、Q:请问军事船舶复转人员想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参加适任培训吗?
A:根据《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免于岗位适任培训:(一)军事船舶复转人员具有全日制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军事院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二)具有军事船舶水兵和轮机兵资历的人员申请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证书。如果你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免于岗位适任培训直接参加相应的适任考试,考试通过后完成规定的见习,可申请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61、Q:请问内河船员如何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参加培训吗?
A:你需要参加海船所要求的合格证的培训和岗位适任培训。根据《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完成《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海船船员合格证和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满足按职务晋升要求的见习。具体的职务对应关系可查看《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附件1。
62、Q:请问渔业船舶船员如何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要参加培训吗?
A:你需要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根据《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完成海船船员合格证和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满足按职务晋升要求的见习。具体的职务对应关系可查看《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附件2。
63、Q:请问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半年是否需要重新培训?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你的培训合格证失效在一年以内,所以只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和通过考核即可申请再有效。
64、Q:请问专业培训合格证(Z01\02\03\04)到期了,是否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A:需要。
65、Q: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申请合格证再有效需要什么条件?
A: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就可以直接在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如资历不足满足以上要求则需要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
66、Q:20规则中三管轮成绩可以直接用作值班机工考试成绩吗?
A:可以。根据20规则第十八条规定,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适任考试。
67、Q:适任考试有多科不及格,补考可否单科申请?
A:根据现行规定,补考可以单科申请,但每申请1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的数量,均视为1次补考。
68、Q:我的船员服务簿掉了,需要带什么资料申请新的船员服务簿?
A:服务簿丢失的话,需要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符合要求的两张船员本人照片到船员服务簿签发机关申请遗失补办。
69、Q:我的基本安全和精通艇筏下船晚没来得及更新,过期半个月了,现在还能去学校正常更新吗?会不会作废重考?
A:可以正常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培训合格证书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70、Q:我是一名船员,我在船员系统里面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有效期还是以前的,现在换了新的身份证,怎么更改?
A:请船员本人携带新的身份证前往海事机构政务中心窗口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相关信息。
71、Q:我持有原港务监督局于1994.06.20签发的“限用于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轮机长证书,还有效吗?应该怎么换发?
A:该类证书为2002年前原港航局(航管处)签发的小海证书,此类证书再有效的办理政策窗口期已于2003年12月31日截止,故不适用现行小海考试发证规则申请“以旧换新”。此类船员需按照现行小海考试发证办法要求,重新参加相关培训考试。
72、Q:我现持有未满100总吨小型海船船长证书,可以考取什么级别适任证书?
A:可以考取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三副适任证书。
73、Q:宁波辖区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有哪几家?
A:宁波辖区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有四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377号;联系方式:0574-27754465)、宁波市第六医院(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1059号;联系方式:0574-87996169)、宁波市第一医院(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9号;联系方式0574-87085588)、宁波市康复医院(地址:宁波市桑田路502号;联系方式:0574-87811126、87815209)。
74、Q:现在的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应该如何办理?
A:沿海航区船员任解职信息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生成,无限航区船员任解职由所属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向直属海事局进行报备。
以沿海航区为例,方式一:在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时,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在船船员信息维护”,显示本船现有在船船员信息,点击“新增船员”按钮,进入“在船船员(新增)录入界面。”如船员下船,点击在船船员列表后的“变更”按钮,然后点击“下船”按钮。
方式二:在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时,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s://cspur.msa.gov.cn下载页面进行下载),选择船舶报告系统,跳转至船舶报告系统主页。点击主页中的“在船船员”进入到在船船员页面,显示本船现有在船船员信息、编辑、删除、增加在船船员等。
75、Q:机工航区降级之后还可以申请扩大航区吗?
A:可以,需参加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评估。
76、Q:哪些船员应申办海员证?
A:国际航线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特殊航线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申请办理和使用海员证。
77、Q:请问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多久有效?
A: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全部通过之日起计算,成绩有效期为5年。
78、Q:宁波哪里可以参加船员考试和培训?
A:宁波大学(0574-87600515)和宁波工程学院(0574-87425251)。
79、Q:我的船员个人信息里身份证过期,请问宁波哪些海事处能办理?
A:海事处无法进行船员信息采集,需要到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东泰街31号)进行办理。
80、Q:请问油轮的值班机工需要参加什么特殊培训?
A:根据“20规则”的规定,你需要参加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及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完成相应的见习,就可以申请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了。
81、Q:请问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和高级培训合格证是否可以申请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的基本和高级培训合格证?
A:可以直接申请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的基本培训合格证。申请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的高级培训合格证前需要满足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有认可的加装模拟器培训代替;或在液化气船上完成3次装卸货操作。并且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服务的海上资历,或者不少于3个月的将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作为货物载运的船上服务资历。
82、Q: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忘记密码怎么办?
A:已注册过账号的,登录不上可以通过点击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获得有效的账号密码。
83、Q:我在一网通办上传电子照片时,系统一直显示上传失败,如何处理?
A:照片上传失败可能是因为提供的电子照片的尺寸或者大小不符合要求。请按照上传照片的要求提供标准照片再上传。
84、Q:内河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过期,能否以普通船员身份继续在船工作?
A:如该船员持有普通船员《适任证书》,可以以普通船员身份继续在船工作;如该船员无普通船员《适任证书》,可凭其内河高级船员《适任证书》换取普通船员《适任证书》。
85、Q:我原先有一本老的海员证,还有一年多就要到期了,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新版海员证?
A:可以。持旧版海员证的船员申请新版海员证,不受有效期超过12个月的限制。
86、Q:我是2017年5月通过的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和保安两小证的培训考试的,原来没有上船,现在船员工资高了,我又想上船了,为什么其他四个小证都能申请,唯独艇筏无法申请呢?
A:你好,经查,你是因为一直没有上船服务,所以没有海上服务资历,而申请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证书,除了需要培训考试通过之外,还需要有六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而且海船合格证考试成绩自考试全部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你马上就要过期了。
87、Q:我是航海院校学生通过三副考试的,为什么在系统上无法申请三副证书呢?
A:你好,申请三副证书的船员,除了通过三副考试外,还需持有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和保安二小证,而且学生船员还要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持见习记录簿申请。经查,你是因为没有六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所以无法申请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证书,进而无法申请三副证书。
88、Q:我持有沿海航区未满750千瓦轮机长证书,现在想申请内河证书,可以申请什么类别的内河证书?
A: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海船轮机部高级船员可直接申请内河轮机专业《适任证书》,你可以直接申请内河一类的大管轮或内河二类轮机长证书。
89、Q:我持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值班水手证书,可以申请什么类别的内河证书?
A:你好,若你具有6个月以上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值班水手资历的,可以申请内河二类驾驶员;如果没有资历,则只能申请内河三类驾驶员。且海船(高级)值班水手申请内河驾驶专业《适任证书》,应先通过相应类别和职务资格的《避碰与信号》和《船舶操纵》科目考试。
90、Q: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对于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又有什么规定?
A: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91、Q:我一直在短程小型客船担任轮机员,怎么晋升轮机长?
A:已经持有适用于短程小型客船的轮机员适任证书,以职务晋升形式申请适用于短程小型客船轮机长适任证书,5年内担任轮机员不少于24个月,并通过轮机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考试,免于在短程小型客船船上见习,直接晋升短程小型客船的轮机长。
92、Q:请问小海适任证书再有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A: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5年内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
(二)从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
93、Q:本人持有小海适任证书,但资历不满足再有效条件,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再有效?
A:若再有效资历不满足的,应当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抽考项目的评估。
94、Q:请问2005年以前的小型海船适任证书如何转为海船适任证书?
A:根据按照《20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05年10月31日前已取得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完成岗位适任补差培训后,可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职务对应关系申请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三副、值班水手或者未满750千瓦三管轮、值班机工适任考试,成绩通过的,免于船上见习,可直接申请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三副、值班水手或者未满750千瓦三管轮、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95、Q:请问参加摩托艇考试人员年龄有什么要求?
A: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50周岁)
96、Q:本完成人摩托艇培训并考试合格,能直接发证吗?
A:完成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并应具有不少于2个小时和10个单航次摩托艇上见习资历,由主管机关签发相应适任证书。
97、Q:摩托艇驾驶员想变更适任证书上所载摩托艇类型,应满足什么条件?
A:应在具有对应的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并有12个月以上驾驶资历人员的指导下,在相应的摩托艇上见习不少于2小时和10个单航次。在完成见习后凭《摩托艇见习记录表》和适任证书到原发证机关签注“适用XX类型摩托艇”。
98、Q:我大管轮理论考试通过了,但是实操考试没通过,请问我可以先上船实习吗?
A: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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