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表于 2019-08-07 16:34
近日,江苏省政府日前就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有关事项发布专门通告。
通告明确,从8月26日起,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除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整治长江航道以及通江口门、码头、锚地等疏浚采砂的船舶外。其他采砂船舶应当驶离长江江苏水域,或者到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水域停泊。
通告发布后,既未驶离长江江苏水域又未按照要求接受指定停泊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查处。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能提供砂石合法来源的运砂船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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