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告
关于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发表于 2015-09-01 17:17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直属海事机构:
现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印发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直属海事机构: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现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15年8月27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外运长航集团、招商局集团,各主要港口企业集团,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部内有关司局。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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