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查处一配员不足海船
发表于 2015-08-03 16:23
7月29日,在接受了扬州海事执法人员的教育后,配员不足的海船“畅达XXX”补配的船员到船任职。
29日下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日常巡航时,发现“畅达XXX”正停靠在中央储备粮扬州粮库码头作业,这是一艘刚到港来装载粮食的海船。海事执法人员对该船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报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了该船船舶证书、船员证书以及船员配备情况,重点就人证是否相符、证书与航区是否一致、船员等级等一一进行了核实。在检查中发现,该船未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规定配备船员,缺少三副、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各一名,涉嫌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船船长进行了教育,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接受调查处理。该船船长承认了违法事实,对配员不足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积极配合海事部门调查处理,尽快将人员配齐到位。补配的船员到船上任职后,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对“畅达XXX”所配船员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加强海船安全配员管理、规范船员任解职行为是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的有效手段,扬州海事将持续开展好海船船舶配员和海船船员任解职集中检查专项活动,进一步打击未按规定配员等违法行为,净化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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