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仲裁与航运法律服务发展座谈会在沪召开
发表于 2015-05-29 16:15
国际海事仲裁是航运法律服务的高端产业,是国际航运中心的软实力标志之一。加强中国海事仲裁和上海航运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中之重。
5月27日下午,在上海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共同主办的“海事仲裁与航运法律服务发展座谈会”上,来自政府部门、法院系统、行业协会、航运公司、律师事务所和驻沪高校等40余位业界专家、学者和一线法律从业者就如何提高中国海事仲裁的影响力,如何使上海航运法律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等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于建龙首先介绍了海仲过去一年的工作。2014年,海仲共承接案件137件,总标的额18亿元。其中上海分会去年承接了100件案件。与此同时,近年来,海仲已经制定了包括造船合同、船舶融资合同等若干行业标准合同格式。此外,海仲近十年来没有一起裁决被驳回。于建龙同时表示,未来海仲将继续加大对仲裁员的专业培养,并适度吸纳更多外籍仲裁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彦君表示,海事仲裁作为海事法律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当事人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坚定支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愿就委托调解和执行等问题与海仲保持合作。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李宏印和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张页都认为,海仲上海分会应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优势条件,努力宣传中国海事仲裁,扩大海仲影响力。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资深仲裁员於世成教授表示,提升中国海事仲裁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最好方法服务好当事人,做好每一份裁决。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柚牧律师建议,应建立适当调解机制,并增强律师在海事仲裁中的参与度。当今,我国邮轮运输业发展方兴未艾,宝山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年建议海仲扩大仲裁范围,积极参与解决邮轮运输业中产生的纠纷,维护邮轮公司、邮轮码头和旅客等各方权益。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航运事业部总经理李甄、中海集团总法律顾问叶红军、宝钢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陆俊勇分别从航运公司的角度,对海事仲裁和航运法律服务提出了建议。
此外,海仲上海分会顾问、资深仲裁员雷海,中远总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资深仲裁员张永坚等老专家也对海仲工作做出肯定的同时,表达了对海事仲裁发展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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