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为船员考证出新招
发表于 2014-07-16 00:00
本报讯 2010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新的船员考证规则。新规对船员考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船员必须取得“适任证书”才能上船。“适任证书”相当于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等职务的资格证。
目前我市还没有船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基地,船员须根据职务、船只吨位和机器功率的划分,到信阳和江苏等地参加培训和考试后方可获取证件。市地方海事局船员科科长刘学华说,考证过程需要1个月甚至2个月时间。考试者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今年6月初,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许辉、书记张书全带领船员科和船东委员会相关人员,前往周口市船员培训学校进行了考察,并和周口方面达成协议,驻马店籍的船员培训、考试工作可以在周口船员培训学校开展。
刘学华说,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船员,目前市海事局已委托天中船员服务公司,为考试的船员提供免费报名服务,并派工作人员分批带领船员赴周口参加培训和考试。 刘学华表示:“目前我市船员考试基地建设还在审批中,其中涉及场地、资金等多个问题。希望不久以后,我市能拥有自己的船员考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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