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镇江警方帮船员索回40余万欠薪
发表于 2013-04-09 00:00
4日中午,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接到报警,停靠在长江镇江水域码头的一艘万吨级海轮上有纠纷。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船上有数十人处于对峙状态。民警控制局势后了解得知,这艘从京唐港出发的货轮3日抵达镇江码头卸货,计划8时离港。由于航运经济状况不景气,货轮所属公司船员富余,船长陆某等14名船员被天津某海员服务公司单方面提前终止用工合约。公司另行派遣了14名船员上船接管。而陆某等人提出必须如数支付14名船员被拖欠的工资、考核奖等累计42万元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否则拒不交船。因为时值清明节小长假期间,银行不开展对公业务,该海员服务公司负责人提出小长假一结束就支付欠薪,被陆某等人拒绝,双方僵持不下,船舶航行和码头生产均受到影响。
经民警从情、理、法等多重角度开展工作,并阐述了国家有关欠薪方面的政策和法律,该海员服务公司终于在6日上午如数筹集并付清了陆某等人的报酬。(张维江 龚斌)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