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专项整治活动见成果
发表于 2012-07-22 00:00
八所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专项整治活动见成果
4月16日至7月19日,八所海事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的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现场检查危险品船舶133艘次,监管船舶载运危险品36.75万吨。
活动期间,八所海事局加强对散装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船舶的检查力度,加强船舶装卸作业的现场检查,要求船舶和码头严格按照船岸检查表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对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注重检查货物含水率,禁止雨天作业,检查船舶完货后的平舱状态和技术状况,确保船舶适航;加强对危险货物申报员的管理,要求必须持有危险货物申报员资格证的申报员才能进行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和部局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执法依据和处罚条款;全面掌握辖区船舶供受油作业情况,进一步规范船舶供受油管理。
下一步,八所局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的成功经验,构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水上交通秩序的稳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水域环境污染。
(供稿单位:八所海事局。通讯员:向琳琪 唐艳媚。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13976353016 单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解放西路八所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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