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遇难船员家属领到20万救助金 家属将到泰国起诉
发表于 2011-12-07 00:00
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船舶上的中国13名船员在湄公河上惨遭杀害,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事件传出,震惊中外。贵州籍的“华平号”船长黄勇、轮机长邱家海、三等轮机长蔡方华3人也在事件中遇难。事件发生后,每名遇难船员家属分别得到了10万元或13.33万元的保险赔付。
事发后,每名遇难船员可获得所属省级政府20万元的救助金。昨日,记者致电遇难船员蔡方华的舅子吴开国,他称,蔡方华的家属已从习水县政府领到了20万元的政府救助金。邱家海的儿子邱健称,由于这20万元的政府救助金需要遇难船员的家属亲自到政府部门领取,他们还在云南,尚未回贵州领取。
贵州籍的3名遇难船员的家属均称,11月下旬,家属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分局的通知,称每名遇难者家属将派两人到泰国参加诉讼;家属有什么要求,可以书面向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分局提出。吴开国称,他们提出的要求是:一是严惩凶手;二是追究凶手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国际赔偿标准,要求每名遇难船员赔偿240万元人民币。黄勇的姐姐黄星玉称,他家的要求由黄勇的妻子徐芳提出。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联系上徐芳。邱家海的儿子邱健则表示,提出的要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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