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告
【江苏】关于海船船员基础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 2011-08-04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员:
根据《关于开展海船船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江苏海事局2011年第17号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员:
根据《关于开展海船船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江苏海事局2011年第17号通告,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1年7月26日起,我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海船船员基础信息集中采集试点工作。为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船员基础信息采集是完善船员基础数据库的必要途径,各单位和广大船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理解《通知》精神,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现场采集任务。系统还将根据报备信息对机构资质条件和人员身份进行管理,2011年9月1日前仍未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的机构,办理业务的相关权限将受到影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海船船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单位应提前填写好《船员系统基础数据初始化表》(在江苏船员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按照要求报我局船员管理处。同时准备好机构相关原件以及被采集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船员服务簿、船员培训合格证和学历证书等)和电子照片,参加预约集中采集。如被采集人员确有困难,没有准备好电子照片的,应在现场采集时着深色上衣。
三、自2011年8月8日始,我局将在一楼政务大厅设立船员基础信息采集点,个体船员和因故未参加预约集中采集的机构相关人员和船员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电子照片到现场接受信息采集。
四、请各单位尽可能组织休假的船员预约集中采集。请各培训机构和相关单位通知没有接受过现场采集的船员,从2011年8月15日起,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时,要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电子照片,供现场核验和采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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