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物流
上海洋山港海事处滞留一艘工程船舶
发表于 2011-07-27 00:00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上海洋山港海事处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上海洋山港海事处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5号令”)以来,对辖区的施工水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水域安全。
7月25日上午,处执法人员对在临港东港一期水域施工的“芜湖和平工08”轮进行水工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此轮存在严重影响船舶安全的隐患,执法人员按规定对此轮实施详细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后发现此轮存在22项缺陷,其中包含3项滞留缺陷,执法人员从船舶的安全角度出发,依法对此轮开具了《海事行政调查通知书》和《禁止船舶离港通知书》。执法人员就船舶管理问题以及存在众多缺陷的现象通知工程项目部和船舶经营单位,督促公司责任人和船方高度重视报告所列缺陷并按规定整改,并进一步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船方对执法人员的强制举措表示理解,表示将全面做好船舶的安全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5号令”实施以来,洋山港海事处积极行动,按规定要求对辖区的施工船舶进行全面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果,但违章个案依然存在,处将进一步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细化落实“5号令”相关措施,确保施工水域通航环境良好。
7月25日上午,处执法人员对在临港东港一期水域施工的“芜湖和平工08”轮进行水工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此轮存在严重影响船舶安全的隐患,执法人员按规定对此轮实施详细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后发现此轮存在22项缺陷,其中包含3项滞留缺陷,执法人员从船舶的安全角度出发,依法对此轮开具了《海事行政调查通知书》和《禁止船舶离港通知书》。执法人员就船舶管理问题以及存在众多缺陷的现象通知工程项目部和船舶经营单位,督促公司责任人和船方高度重视报告所列缺陷并按规定整改,并进一步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船方对执法人员的强制举措表示理解,表示将全面做好船舶的安全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5号令”实施以来,洋山港海事处积极行动,按规定要求对辖区的施工船舶进行全面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果,但违章个案依然存在,处将进一步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细化落实“5号令”相关措施,确保施工水域通航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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