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召开
发表于 2010-05-28 00:00
日益严重的水域污染已经引起中国司法实务界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国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大部分与水域污染有关,为了深入探讨水域污染公益诉讼的法律问题,日前,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美国国际开发署协办的“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中山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梁庆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刘年夫,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安瑞,美国司法部首席代副总检察长罗伯特•达略尔,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杨泽铭,出席会议。美国司法部、环保署、佛蒙特法学院,广州海事法院,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省其他高校,广东省律师界,贵州省清镇市和云南省昆明市环保法庭等单位,近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忠明主持。
会上,孙佑海副主任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祝贺研讨会顺利召开,并阐述了中国法院日益重视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美国司法部首席代副总检察长罗伯特•达略尔作《美国司法系统及司法部在环境执法中的角色和地位》的报告,介绍了美国环境法的发展、司法部环境执法的职责等。随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的饶青法官作《审理油污案件法律问题的分析及解决》的报告,对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的19艘船舶引起的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挚萍与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詹思敏共同作《广东水域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分析》的报告,对广州海事法院从1991年至2009年受理的水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建议。与会代表还围绕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原告资格、程序规则以及油污清理中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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