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汛期尤其是洪水期,水上漂浮物增多,航标等助航设施易发生移位,航道水位大幅度上涨,流量增加,流速增大,航道状况有很大的改变,甚至出现航道变迁等现象,这些因素将威胁船舶的航行、停泊和安全作业。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履行我国缔结加入的国际公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日前,交通运输部以2020年第6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年海事法规方面会存在变化,主要是国际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但除了该限硫令之外,IMO和国际劳工组织(以下简称“ILO”)今年还将在全球执行许多其他方面的管制规定。
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港口国监督程序(Procedures for Port State Control)一直都是各备忘录成员国PSCO的工作指南,历经多次修订,内容不断更新和完善,对规范港口国监督检查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培中心“海培云课堂”正式开始啦!不需要住宿费,不需要车旅费,不需要伙食费,只要你有电脑和不错的网速,在家或者在船上就能参加更新课程。在参加培训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须知:1、参加网络课程硬件要求:线上培训请提前准备好学习设备,推荐使用电脑或平板电脑进行学习(不建议使用手机),确保网络稳定、流畅;2、学习过程中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确保课时在线,培训中会进行不定期点名,需学员做出应答,海事主管部门
2020年是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第83号)(以下简称83号公告)全面实施的关键年。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及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清单(第三期)》(简称《清单》),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熟悉掌握政策,抓好落实。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航运公司妥善解决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困难问题,3月12日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告,指导航运公司做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换班工作,保障船舶正常运营,保护船员劳动权益。
疫情发生以来,交通物流企业为疫情的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为支持物流业复工复产和持续健康发展,决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现就政策具体执行解答如下
2020年3月12日,东京备忘录针对COVID-19疫情的爆发给航运业界带来的影响,就检验、检查、审核及证书的展期、船员超期服务、船员证书到期等问题,发布应对COVID-19疫情爆发影响的指南,便于备忘录各成员国统一协调处置这些情况。
长江口南槽航道航标大规模调整即将开工,这是继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后,按照长江口“一主两辅一支”航道体系的总体规划,实施的又一重大航道整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