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移交潜水员和打捞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文件 救捞人字〔2008〕332号)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
根据原交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交体法字[2004]471号)和《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交体法字[2004]633号)精神,在保证部救捞局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为理顺关系、加强潜水员和打捞资质的管理,经研究,现决定将潜水员和打捞资质管理的资质资格、证书办理、评审、实地审验、年审、潜水员培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移交你会承办。
望本着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加快推进工作。遵照“行业协会要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协会工作。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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