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局《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
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批复
海船员[2006]188号 2006年5月9日
上海海事局:
你局《关于报送<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请示》(沪海船员[2006]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按照《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资格证明理论知识培训纲要》开展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你局在现有内河船员适任证书上予以签注,不再单设《资格证明》。建议你局在《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中取消《资格证明》的相关内容。
请你局加强对上述船员的管理,做好培训、考试和证书签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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