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STATEMENT OF FACTS),即装卸时间事实记录表,是船舶在装卸时间的记录文件,它具体反映了船舶从抵港时起直至装货或卸货完成时的有关活动情况,是船东和租船人之间计算装卸时间(LAYTIME)的重要依据。由于SOF中的记录关系到装卸时间和滞期费、速谴费的计算,因此,要求SOF中的记录要准确无误。在订有装卸率的自营航次中,公司收到的SOF是否完整无误,可以从侧面反映船长的责任心、业务水平、经营意识和工作经验。SOF的准确与否,与滞期/速谴费的计算结果有很大关系。同一个港口,同一条船,同是一个代理,如果船长预控在前、把关严格,计算结果可能是滞期,但如果船长业务不熟、把关不严,计算结果可能是速谴。因此,船舶要重视SOF的有关事项,努力为公司降本增效多作贡献。下面是笔者在从事滞期/速谴计算工作中碰到的船上容易忽视的事项,提醒船长注意。
一、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在自营航次中,合同一般都订有装卸率,船长在接到公司发给的航次任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全部内容,在装卸条款中,会写明如何递交NOR(递交时间、方式、对象等)、如何起算/止算(除外时间)LAYTIME、滞期费率是多少等规定内容,船长一定要理解清楚,不明白或不
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公司调度人员了解清楚,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目的地做好各项工作,设法让船舶抵港后尽快起算LAYTIME,在起算至结束的时间里让在港时间更多地算作LAYTIME,在LAYTIME结束后,让船舶尽快开航。
二、尽早递交NOR
NORNOTICE OF READINESS,即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是船舶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后,船长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发出的,关于本船已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在船舱、船机、起货机和吊货工具等的使用方面已为装/卸工作做好准备的书面通知。船长在船舶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并在各方面为装货(或卸货)做好准备后,应立即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船舶在离开上一个港口时,船长就要认真测算预抵下一港口的时间,看是否在下一港口当地规定的办公时间内,如果只差几小时,且通过努力能争取的,一定要想法在办公时间内赶到,并及时递交NOR。因散货合同一般规定,在当天办公时间内有效递交NOR,则LAYTIME从第二天的0800时起算。有不少船长没有意识到这点,往往在办公时间过后几小时、1小时、甚至半小时后递交NOR,多么可惜啊,只差半小时,就给公司少算1天的LAYTIME,如果计算结果是滞期,就相当于少了一天的滞期费。一天的滞期费是什么概念?按现在的市场水平,巴拿马型船大约1万美金。对离办公下班时间只差半小时赶到的船舶来说,如果船舶能在航行中争取到半小时,就可为公司争取到1万美元的收入,这就是精明人的经营意识。
三、做好装卸货各项工作
若船上有起货设备且合同规定要使用船上起货设备的,则在装卸货过程中,船上要保持起货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防止因起货设备出现故障被租家止算LAYTIME;若合同规定要在验舱通过后才能递交NOR,则船舶在卸完货后或在航行中就要充分做好扫舱工作,船舶抵港后尽可能快地安排验舱,并要确保验舱一次性通过,否则,验舱未通过就不能有效递交NOR,要等到下次验舱通过后才能递交NOR,这将会造成很大的时间损失。船舶在港期间,船上每天要详细地做好记录,按日期顺序逐日记录每天装卸货作业情况,每项记录的时间起止要有连贯性,特殊情况,如:坏天气、货机故障、移泊、当地法定假日等,要分别注明,以便完货后与代理编制的事实记录表进行核对。如果装卸货过程中发生与租家或代理有争议的事情,要及时通报给公司,并争取在完货前处理完,以免事后扯皮,影响滞期/速遣费的结算。
四、仔细核对SOF
船舶装完或卸完货后,由代理编制的装卸货事实记录表(SOF)须经代理和船长双方签字才有效,但有的船长不重视这一关,不核对就签字,最后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在合同规定由租家指定代理时,代理都是按有利于租家计算速谴费而编制装卸时间记录表,如果船长不加提防,就会上代理的当。因此,当代理把编好的SOF交给船长签字时,船长一定要仔细核对,并注意如下几点:1、SOF要尽量简洁,不要让代理乱加不利于船东的批注,有疑问的及时与
代理澄清纠正;2、时间衔接正确,不能出现间断,每个时间段中记录的内容要属实;3、NOR和SOF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记录要一致,如:抵港时间、NOR递交时间、靠泊时间、开装/开卸时间、完货时间等。只有在确保所有内容准确无误后,船长才能签字、盖章。
滞期费的争议历来较多,其中原因之一是SOF中的内容不明确或时间记录不准确、不连贯而产生争议。因此,船长作为现场工作的责任人,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意识,严格把好签字关口,避免因SOF出问题而产生费用结算争议和坏帐风险。
一、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在自营航次中,合同一般都订有装卸率,船长在接到公司发给的航次任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全部内容,在装卸条款中,会写明如何递交NOR(递交时间、方式、对象等)、如何起算/止算(除外时间)LAYTIME、滞期费率是多少等规定内容,船长一定要理解清楚,不明白或不
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公司调度人员了解清楚,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目的地做好各项工作,设法让船舶抵港后尽快起算LAYTIME,在起算至结束的时间里让在港时间更多地算作LAYTIME,在LAYTIME结束后,让船舶尽快开航。
二、尽早递交NOR
NORNOTICE OF READINESS,即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是船舶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后,船长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发出的,关于本船已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在船舱、船机、起货机和吊货工具等的使用方面已为装/卸工作做好准备的书面通知。船长在船舶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并在各方面为装货(或卸货)做好准备后,应立即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船舶在离开上一个港口时,船长就要认真测算预抵下一港口的时间,看是否在下一港口当地规定的办公时间内,如果只差几小时,且通过努力能争取的,一定要想法在办公时间内赶到,并及时递交NOR。因散货合同一般规定,在当天办公时间内有效递交NOR,则LAYTIME从第二天的0800时起算。有不少船长没有意识到这点,往往在办公时间过后几小时、1小时、甚至半小时后递交NOR,多么可惜啊,只差半小时,就给公司少算1天的LAYTIME,如果计算结果是滞期,就相当于少了一天的滞期费。一天的滞期费是什么概念?按现在的市场水平,巴拿马型船大约1万美金。对离办公下班时间只差半小时赶到的船舶来说,如果船舶能在航行中争取到半小时,就可为公司争取到1万美元的收入,这就是精明人的经营意识。
三、做好装卸货各项工作
若船上有起货设备且合同规定要使用船上起货设备的,则在装卸货过程中,船上要保持起货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防止因起货设备出现故障被租家止算LAYTIME;若合同规定要在验舱通过后才能递交NOR,则船舶在卸完货后或在航行中就要充分做好扫舱工作,船舶抵港后尽可能快地安排验舱,并要确保验舱一次性通过,否则,验舱未通过就不能有效递交NOR,要等到下次验舱通过后才能递交NOR,这将会造成很大的时间损失。船舶在港期间,船上每天要详细地做好记录,按日期顺序逐日记录每天装卸货作业情况,每项记录的时间起止要有连贯性,特殊情况,如:坏天气、货机故障、移泊、当地法定假日等,要分别注明,以便完货后与代理编制的事实记录表进行核对。如果装卸货过程中发生与租家或代理有争议的事情,要及时通报给公司,并争取在完货前处理完,以免事后扯皮,影响滞期/速遣费的结算。
四、仔细核对SOF
船舶装完或卸完货后,由代理编制的装卸货事实记录表(SOF)须经代理和船长双方签字才有效,但有的船长不重视这一关,不核对就签字,最后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在合同规定由租家指定代理时,代理都是按有利于租家计算速谴费而编制装卸时间记录表,如果船长不加提防,就会上代理的当。因此,当代理把编好的SOF交给船长签字时,船长一定要仔细核对,并注意如下几点:1、SOF要尽量简洁,不要让代理乱加不利于船东的批注,有疑问的及时与
代理澄清纠正;2、时间衔接正确,不能出现间断,每个时间段中记录的内容要属实;3、NOR和SOF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记录要一致,如:抵港时间、NOR递交时间、靠泊时间、开装/开卸时间、完货时间等。只有在确保所有内容准确无误后,船长才能签字、盖章。
滞期费的争议历来较多,其中原因之一是SOF中的内容不明确或时间记录不准确、不连贯而产生争议。因此,船长作为现场工作的责任人,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意识,严格把好签字关口,避免因SOF出问题而产生费用结算争议和坏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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