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操作手册船长常规指令
在船舶工作中,船长将以《航行计划》或其它方式对本指令进行补充。认真进行海图作业和记载航海日志,执行船长布置的各项安全航行措施和船长夜航命令。
船舶进出港口安全须知
5 记录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甲板部应记入《航海日志》,轮机部应记入《轮机日志》。
提交船长声明须知
1 当发生船舶无法控制并可能引起船、货损失的情况时,船长应提交一份“船长声明”,在下列情况下,建议船长应提交“船长声明”:
1.1无论何时,船舶遭受恶劣天气可能导致船货损失或不满足租船合同条款时;
1.2船舶遭受不明原因的损害时;
1.3受载数量发生差异时;
1.4由于非船方原因而导致装卸延误时;
1.5租船人或其代理违反租船合同的任何条款时;
1.6收货人卸货或接受货物方面的失误可能导致船东利益损失时;
1.7发生共同海损时;
2 当船舶收到可能对本船不利的声明时,应特别注意注明“仅仅收到”。
2.1提交的“船长声明”如在港内必须取得所在海事机关的鉴证或关系方的签收,发生海损,或共同海损时则应取得对方船长的签收。
2.2“船长声明”必须妥善保管在船备查。
航海日志记载须知
职责
船长: 监督《航海日志》记录的正确性,并应逐页签字。
大副: 按要求记录并保管《航海日志》,每天查阅其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驾驶员: 按要求记录《航海日志》。
2 航海日志记载基本要求
3 航海日志左页记载方法
4 航海日志右页记载内容
5 重大事项记录栏
由船长、大副填写,记载船上非经常性及较重大事件。如发生海事,伤亡事故,应急演习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情况。船长和主要船员调动及交接手续办理完毕的时间,以及航海日志记载中有严重错漏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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